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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清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3-15

毕业班班主任及全体毕业生:

    根据2017届毕业生工作安排,我院2017届毕业生清考工作将于3月25日(周六)进行,有关清考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1、请全体毕业班班主任及学生认真核对毕业清考名单和清考课程,如有问题请于3月17日前到教务处核对。《2017届清考名单及考试安排》见附件一。

    2、其中《社会实践》和《品行修养》课程不再安排清考。

    3、参加清考的同学于3月17日前在班主任处办理清考手续,各班主任务必于3月17日将本班核定后的清考名单报教务处。

    4、参加清考的学生需凭学生证、借阅证或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不带证件的禁止参加考试。

    5、所有需要面试的同学请最晚于3月25日之前与面试老师取得联系,联系方式可咨询班主任。

    6、此次考试为2017届学生的最后一次考试,请准时参加并认真完成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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