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
3月27日,咸阳市公安局“2012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秦都分局召开。镐京学院副院长南社社,保卫处处长吕超,保卫科长曹康参加了此次会议。
我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咸阳市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吕超同志被评为咸阳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优秀保卫处长,曹康同志被评为优秀保卫干部。
2012学年,镐京学院保卫处在学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经文保大队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在全院师生及保卫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确保了2012年全学年校园安全稳定。围绕着安全稳定,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第一、 提高认识、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学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保卫处长担任副组长,各系主任为小组成员的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深化应急预案优化工作;时刻保持信息畅通,严格按规定要求,将学校的重大活动以及一些不安全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分局及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 逐步推进校园人防、技防防控体系建设
在“人防”上,大力加强安全保卫队伍建设,加强门卫管理。我院一直实行外来车辆、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校园的规定。在“技防”上学院大力投入,完善校园实时监控系统。摄像头遍布教学楼、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及整个校园,不留一处死角。
第三、坚持“从严从细”的工作要求,将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1. 我院 “班主任助教”制度对校园安全稳定卓有成效。班主任从早7点到晚10点一直和学生在一起,学生上课班主任跟课,学生自习,班主任负责辅导,班主任既负责班级日常管理、也负责班级教学组织。班主任是校园安全稳定的排头兵,将学生思想工作与学习有机结合起来。他们能及时发现问题、反应问题,从而将重大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 学生党员和班干部是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利器。有一支富有责任心和敏锐性的学生干部及党员团体是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因素,他们在学生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出现问题他们就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并在第一时间反映给班主任,使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和其他高校在高年级当中发展党员不同,我院注重在低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将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在学生年级专业,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大学生在组织上入党后,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力量。
3. “隐患意识”是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警钟。我院经常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全面开展国情、社情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信息的诱惑,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相信、不传播有害信息;我院一直坚持院领导轮流24小时值班及班主任晚间查宿制度。夜间宿舍楼关闭后班主任到学生宿舍逐个清查,学生未请假夜不归宿的给予退学处分。九年来共处理夜不归宿学生四人,杜绝了学生在校外租房现象;我院首创了大学生“个人品行修养”课程,每学期给学生满分100分,对学生迟到、早退、旷课、五一、十一长假晚归校等不良现象给予扣分。
4. 过程管理定期排查是安全稳定工作的保障。保卫处例行每月2次不定期的大功率电器、管制刀具的排查工作并及时处理。2012年截止目前共查出热得快56个,烧水壶48个,电饭锅5个,管制刀具5把。发现大功率电器的班主任罚款100元,宿舍罚款100元,宿舍停电一周,宿舍内每人扣品行修养课成绩10分。
此次获奖,是公安和维稳部门对我院安全保卫、案件防控及维护稳定工作的充分肯定。学校安全稳定,责任重于泰山,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和一丝一毫的松懈。保卫处以此次获奖为契机,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严谨的作风、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得力的措施、更加精细的管理,切实把各项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落到实处,消除一切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